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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本人是江苏南通

各位 你们好! 上个礼拜,我老公在没有征得我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主张把房屋买给了别人,并跟别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让对方把订金打到了我的银行卡上,我非常恼火!要求把订金退还给对方,但我老公不同意。请问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房屋买卖合法吗?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烦请各位 给我出招啊!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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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健 经纪人

    您所卖的房子 产权证假如是你们夫妻的名字 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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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健 经纪人

    房屋买卖产权人订合同时 产权人必须都到场签字 假如你所卖的房子产权证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名字 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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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全 经纪人

    这个要看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你们现在签的应该是定金协议,不算买卖合同,没有过户之前房子的产权还是属于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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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东东 经纪人

    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那就不合法。中介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合同本身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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