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建泉州 公公去世,婆婆健在,现有一个店铺,公公共有八个儿女,五个女儿会放弃继承权
公公去世,婆婆健在,现有一个店铺,公公共有八个儿女,五个女儿会放弃继承权,原来店铺产权是公公名字,现在店铺要给三个儿子,过户时可以三个兄弟名字都一起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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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应当可以,具体问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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