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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工厂现环保局要求我厂放弃搬迁补偿合法么,另工业用地被改为村庄用地未得到我们租用者同意合法么? 我是广西北海人

我厂为未批先建,现已在环保局交罚款。现在要代理机构办环评的话环保局要求我们签一个协议,具体如下: 我公司(xxxx机械加工厂)位于xxxx,建设有机械加工厂1座,包括生产车间1间、办公室1间、五金店1间,土地使用总面积为2832平方米,主要从事普通机械零件、钢材、五金等生产零售经营。 现该土地使用性质规划为村庄用地,如遇政府征收该土地,本企业承诺无条件服从搬迁。 这块地不知什么时候改为村庄用地的,我们完全没有收到过通知,这样合法么?是否可以起诉? 另外的租地合同大概是指这样的: 该厂于2003年进驻xxx厂内,2003年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20年(从200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止的合同终止日起再延长十年,即201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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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热心网友

    工业用地被改为村庄用地不需要征得租用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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