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我是运城人
,您好!我2015年在自家院子盖房,销售给客户,客户因为以下原因要求全额退还购房订金10000元。1、被告违约在先,电的问题没有达到当时说的要求;2、被告收款收据上写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书面不能表达定金之意;3、我与被告未正式签订书面购房合同,按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前应退还订金;4、小产权房不能买卖,所以在购房时收取订金的合同前提不成立。 原告从订房到要求退房退订金中间时隔8个多月,正是销售房子的旺季,请求法律专家指导,以法律途径维护我原本权益。
全部1个回答
-
经过合法审批没有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