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缴纳唐山住房公积金,于2014年12月结婚。妻子婚前商业贷款购买商品房一套,且妻子已于2014年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双方欲提前还贷,请问:对于丈夫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有要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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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合计不超过偿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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