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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所租赁的商铺因为政府拆,与房主的赔偿问题

我是租的商铺作为商用,现在因店铺要被政府征收改造, 想找房主赔偿,但是刚发现不久签的合同上有写“在合同期内发生铺面被政府或拆迁公司征收、改造的情况,甲乙双方无条件解除该合同,甲方退还押金给乙方,双方互不赔偿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乙方不得以租赁合同未到期未由,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甲方赔偿其投入所有和房屋相关的费用。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想问下,这样情况下,能得到赔偿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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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6 热心网友

    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不能要求给予补偿,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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