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楼市新政下。我(外地户口,刚刚毕业),能在北京贷款买房吗
研究生刚毕业,在北京银行工作,2010年7月正式才开始上班。本来打算10年在北京贷款买套二手房,毫无疑问,这是我的第一套房子。 但是国十条规定,不能提供一年纳税或保险证明的,不予提供银行贷款,难道我2010年不能贷到款买房了吗?必须等到工作一年以后才能贷款吗?还是我理解有偏差? 请资深人士根据我的情况,指点一二,谢谢! 国十条原文: 其中有一条规定: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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