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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07年农村房屋拆迁时,家有8姊妹父母没有立遗嘱,但拆迁办按其中四姊妹签字补偿4个房屋宅基地 我是湖南长沙人

请问07年农村房屋拆迁时,家有8姊妹父母没有立遗嘱,但拆迁办按其中四姊妹签字补偿4个房屋宅基地,其余四姐妹有没有上诉可能?有没有上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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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5 热心网友

    可以起诉。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可以委托专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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