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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我老公是南站拆迁户的公租人,由于在外地上班,房屋一直为了照顾老人

我老公是南站拆迁户的公租人,由于在外地上班,房屋一直为了照顾老人,由老人居住一楼,我们住老人的三楼,2010年,两老人将他们的三楼卖给我们,我们的公租房子还是老人居住,2013年,我们的公租房面临拆迁,由于我们有时候在外地,老人就同拆迁办签订拆迁协议,名字未经过我们同意,改成他自己的名字,现在婆婆去世了,公公独居新的安置房,决定把房子赠送给养女,我想问 我们可以要回放心吧?另一个我儿子的户口在公公的户口本上。很急,请早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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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未变更公租房的承租人,则拆迁补偿仍属于原承租人,可以向其主张返还购买公租房时的款项。 如果没有变更公租房的承租人,则拆迁补偿仍属于原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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