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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相关法律问题 我是江西吉安

我奶奶在国企单位上有一套集资房(该房只能交钱获得房屋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更不能进行转让交易)名额,我家里还有个叔叔。现在单位上要交那个集资房的钱,老人是不打算交的,叔叔已经买房也没有交钱意向,我父亲想去交钱,但是现在的顾虑就是怕老人去世后,我叔叔那边以该集资房是老人遗产(实际上是我交的钱)为由起诉我们要求分得另一半。面对这种顾虑,我方应该怎么做才能防止日后的潜在麻烦呢?可以事先做公证来证明这钱是我方缴纳的吗?或者有没有其它好办法?请懂相关知识的人士来解答,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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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热心网友

    可以签好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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