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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西九江 外公房子拆迁,房子是外婆在的时候做的,房产本是外公的名字,外公已过世

外公房子拆迁,房子是外婆在的时候做的,房产本是外公的名字,外公已过世,妈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弟弟已过世,他女儿已成年),外婆80年代初就过世了,90年代外公又结婚了,继外婆现在90多岁了,还健在,想问下这种情况,在法律实务中拆迁补偿款按法律应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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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按法律规定,先由继外婆先分一半,剩下的一半由继外婆、继外婆的子女、外公的子女(姐姐、妹妹、弟弟)平分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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