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房产网 > 清远房产问答 > 清远其他 > 清远法律纠纷 > 广东清远外嫁女可以继承集体使用证房屋

广东清远外嫁女可以继承集体使用证房屋

本人有一妹一弟,本人和妹已出嫁多年,因弟生性好吃懒做,无钱,本人在二十年前拿钱回娘家建房给父.弟住,在1999年和2005年.父亲和弟身故.本人有一堂弟,弱智,本人在父.弟身故后见堂弟无屋住将房屋暂借给堂弟住.现房屋征收,堂弟不还我,说屋不是我的,是他的,房屋没办证,本人将当年基建人,批准本人建房大队书记,文书.村长还有一部分村民等20人证明房屋是本人资建的,电表单也是我弟名,堂弟也拿不出证明是他的,他只是他那里住,请问我够证据要回来房屋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t****4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你的情况,胜诉的机率比较大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