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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西南昌市 我小姑已经得了爷爷的房产(遗产),还有资格得奶奶的房产(遗产)吗?

我爸爸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三兄妹,家里一共有三套房产:1、我爸爸去世时留下遗嘱让我妈与我得我爷爷在税务局分得的一套房产,我爷爷去世时由我小姑顶替了爷爷在税务局上班,小姑说因为她在税务局上班,这套房子就成了税务局分给她的房子,我妈与我住了几年的这套房就眼睁睁地被小姑收去了。2、我的太爷爷奶奶去世时留下一套房产被太爷爷奶奶生前立口头遗嘱给了我的大姑。3、现在我奶奶还有一套房产由大姑和小姑一家与奶奶住在里面。 我小姑在税务局上班经济条件很宽裕,已买了两处房产,她儿子都穿名牌长大的,就这样还一家三口在奶奶家吃饭还只交400元伙食费,我奶奶偶尔让我们回家吃饭,小姑都推桌子把我们的这边座位弄得位置好小,为此大姑和奶奶都看不下去!我小姑是招女婿上门,当时说好女方出房子,男方出装修,18年前装修的房子现在都住旧了小姑还要为此多得奶奶百年之后剩下的房产(小姑要得40%,我与大姑只各得30%),我爸爸在我1岁半就去世了,20多年来是我妈妈一个人出钱把我养大的,小的时候我奶奶帮我妈带过我,我现在还在读大学,我妈妈的负担好重,大姑所得到的房产是太爷奶的,再说又是指定继承,虽是口头遗嘱我也认可,她下岗了又离婚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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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 热心网友

    可协商,你小姑还有继承权。 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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