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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湖南邵阳 奶奶健在,爷爷过世前立得遗嘱是否有效

爷爷过世前,找了2位证人口述(他堂弟和舅佬)立了遗嘱,关于土地和房屋的的分管协议,老房子3间分给2个儿子,土地分别分给2个儿子和4个女儿,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来占地了,土地都占了,按当时所分6个子女都得到赔偿。现在3间老房子很快就要被占了,奶奶还在(不识字不会算数),在女儿得唆使下,要求把房子得赔偿款都交给她,由她支配管理,她想住到女儿家,女儿要求付1800/月,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上个月她做了股骨头置换手术,花了6万,2个儿子出得钱,如果她要房子得赔偿款,是否可以向她要回这个6万块钱。 我得理解是爷爷把3间老房子都分给2个儿子,实际上他只有一半得房子分配权,这个是属于2个儿子得,剩下一半得房子是归奶奶得,奶奶现在也没说房子由谁继承,她百年后,她得那一半房子,是否按6份平均分给子女?还是说她在头脑清晰得状态下默许爷爷对房产得分配。按爷爷得遗嘱为准。如果她说房子留给2个儿子,当时录像下来,是否可以成为证据。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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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热心网友

    遗嘱部分有效的,奶奶的部分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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