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苏淮安 继承房产在未分割的情况下使用权被侵害该怎么办?
家里有一处房产是我外公的产权,外公有三个子女,阿姨(老大),我妈妈(老二)和舅舅(老三)一直生活在此,直达两个女儿相继出嫁搬离。其后房子由外公和舅舅一家(舅舅,舅妈和女儿)居住但阿姨和我妈妈会经常回去。1990年外公去世,2001年舅舅去世,其后由舅妈和女儿居住,但阿姨和我妈一直都持有家门钥匙,舅舅去世后阿姨一直会经常送吃的,我妈会送些钱回去照顾舅妈和妹妹。阿姨和我妈每年清明和过节的时候都会回来祭祖。到2013年有消息说这房子可能要拆迁,其后舅妈和妹妹就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私自更换房屋门锁并拒绝给阿姨和我妈门锁钥匙。 提问: 1:外公已去世二十多年,但该处房产一直未分割,是否此房产就是外公子女共同共有? 2.舅妈一家的行为是否已侵害了我妈妈和阿姨对该房屋的使用权? 3.我们要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使用权? 非常感谢您能抽时间看我的问题,望能得到您的详细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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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共有。 侵害了。 可以起诉分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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