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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山东青岛 请教房产问题

现请教问题如下,感觉感谢! 我与一女再婚,女方有一女儿。我与女方均有婚前房产,现把我婚前房产卖掉,然后再去买一套,首付款由我的父母提供,还款由父母帮助还一部分,其他部分由夫妻共同还,房产证是写我的名字。 问题一:因为是父母出的钱,是他们的养老钱,父母担心如果万一我们再离婚,老人的财产不能保全,应该写份什么东西,需要去公正吗?需要几方人签字? 问题二:女方的女儿,今年10岁,是否享有我的财产继承权?因为这个女儿是女方与前夫所生,我们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所以我们希望将来的财产是留给我们共同的女儿。像刚才重新买的房子,她的第一个女儿是否会享有财产继承权,如果有,我们需要写份什么,她才不会有。需要去公正吗?需要几方人签字? 问题三:女方的母亲也是再婚,女方婚前有房产一处,有贷款,我们已协商,划为共同财产,但想知道,她这套房子,母亲和她的第一个女儿是否享有继承权,但是因为她母亲是再婚,如果出现什么情况,她母亲与现任丈夫会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吗?我们怎么才能让房只归我们双方所有,最终划归我们共同女儿继承?需要公正吗?几方人签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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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8 热心网友

    1.写欠条2.有继承权,写遗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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