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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浙江金华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

宅基地使用权93年确权,当时户主为父亲,家庭人口5人,房子结构为砖混结构,权属为本户(当时是父亲,母亲。弟弟,弟媳,和孙女五个人)。现在父母亲都去世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面还是父亲的名字。请问我能否继承这个房屋?还是说这个房子属于该户成员我还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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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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