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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老宅,所有权确认。 我是山东威海人

父母有一宅基地和房屋,父亲早已去世(时间不详)子女有一大女儿 三个儿子,83年前就已经分家分户 大女儿出嫁,大儿子 二儿子 结婚各有一处宅基地和房屋,小儿子和母亲 在一个户口薄分得老宅(分家已经找不到证据),到了1991年镇上统一办理 土地证(1991年发放)和房产证(1992年发放),母亲办理的名字全部是小儿子名下(办理期间小儿子在监狱93年释放).1994年3月份母亲去世,小儿子一直没有结婚,2005年结婚离开自己村,一直在女方家村里居住。老房子期间修缮过(没有证据)没有翻新重盖。时间到2015年6月份老宅拆迁,大女儿和俩个儿子把小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所有权确认,想分拆迁补偿款。请问 他们有权分拆迁款吗?这个案件适用物权法还是继承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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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子已经登记在小儿子名下,大女儿和大儿子起诉,要求确权,官司不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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