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直逾期未交,同时也没有办理贷款手续。后来我工作调动到济南我于2015年7月份又在济南缴纳公积金,并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济宁的房子能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吗
2012年在济宁购买一套住房,当时只是缴纳了50%的首付款。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房子一直逾期未交,同时也没有办理贷款手续。后来我工作调动到济南我于2015年7月份又在济南缴纳公积金,并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济宁的房子能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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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所在地在济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执行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您的户口在济宁行政区域内,同时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两年之内,住房公积金在济南已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异地贷款。具体办理手续您可以拨打12329热线或者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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