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房产纠纷

我于2014年4月23日付全款97万购买开发商的房屋,开发商一直拖延不给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此房开放商已抵押给银行,一直没有资金解冻。我同开发商于2014年11月26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2015年1月8日为最后期限办理此房网签房产登记手续,如果到时还不能办理,开发商把另一套价值超出此房20万的房子不用补交任何房款给我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作为补偿。我按补充协议约定日期到开放商那里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开发商说因为公司困难,没有资金给银行解冻我已购买房屋,所以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同时了解到补充协议上约定作为违约补偿的那套房屋也抵押给了银行。为了追回这套房子,我在开发商办公室耗了一个多月,开发商被迫给我联系了另一套欠他们公司房款价值为117万的二手房,我以儿子的名义用我已付的97万房款又补交了20万购买了此套房屋(这么做是因为担心开发商破产跑路,什么都拿不到),但这种解决方式我不能认同,开发商将抵押的房子卖给我,补充协议承诺给我补偿,却用同样欺骗手段来拖延时间,结果还是连续违约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偿,赔偿额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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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 热心网友

    你好 可以起诉解决! 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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