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房屋纠纷

经济适用房08年8月15的房产证。我于2009年向其购买,成交价为88000元。并付款给卖方80000元。剩下8000约定好过户后再给对方,过户时间为经济适用房五年以后。即为2013.8.15之后,卖方承诺保过户给我们,过户费用由他出钱,但是现在过户费用上要两三万,他不愿意来处理过户的事情,导致时间拖到了现在。我们愿意平摊过户费用,但是他还是不配合我们。而且他离婚了,但是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请问 过户我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材料,他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材料。我应该如何维权。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a****9 热心网友

    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