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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无房产证的房屋能否给予别人

由于叔叔不务正业,叔叔在和婶婶离婚的时候把新房过户到婶婶名头(半路夫妻没有子女,户主为我叔叔),条件是婶婶借一万元给我叔叔,但是新房现有面积是由旧房拆迁面积和还未交齐余款的多余面积组成,而旧房在父辈和现已去世的爷爷(旧房所有人)的字面协商中标注,叔叔只有住的权利没有买卖的权利,并且房屋归我大伯所有,请问 1.现在的情况下,婶婶有没有分割房屋财产的权利 2.如果婶婶有权利得到,在叔叔不愿去法院的起诉的情况下,我们能否起诉. 3.我们能否把户主名改过来,或者让叔叔无权利再次因为想要钱而再次过户给别人的情况.(因为叔叔秉性肯定会再次做出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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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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