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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关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违约问题

我2016年6月份欲销售一处房产,经中介介绍,与买家中介三方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因为房价剧烈变动,目前市场房价与居间合同上约定房价相差悬殊,我想违约并同意按照居间合同上的规定,双倍返还买家定金及买家支付中介的服务费。但是买家坚持我除了要支付上述款项外,还需要支付其目前市场房屋价格与居间合同上房屋价格的差价。我想咨询下,买家的主张是否合理,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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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支持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协商为好。 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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