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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离婚后房产纠纷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后房产纠纷的问题。事情大概:双方结婚时男方给首付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写的是女方的名字,房贷也是由女方还。离婚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房子归男方,但男方得归还女方所付房贷。 关于首付问题我补充说明:首付款分为两种方式给的女方。一、男方家人以电汇方式汇给女方的。二、买房时女方以男方名义向其亲友借款由男方偿还的。男方家人以电汇的方式汇给女方共计36万,其中有汇款凭证的34万。女方以男方的名义向其亲友借款10万元,全部由男方偿还。 现在双方离婚已经一年多,但房子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女方现在反悔不承认当时离婚协议关于房子的约定,只愿意归还房子部分首付,也就是有汇款凭证的那32万,其他的概不承认。 我想请问 这个事情如果走法律程序,男方想要收回首付46万的机率大吗?我们要怎么操作?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梁炯辉 经纪人

    主要看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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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热心网友

    若已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生效。 委托 操作,机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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