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买房 > 重庆购房建议 > 男方婚前买房,当时是买的别人的经适房

男方婚前买房,当时是买的别人的经适房

男方婚前买房,当时是买的别人的经适房,户名是当时的房主。当时女方也出资了10万,但并没有任何的书面约定,只有一张女方当时转账给男方母亲的汇款凭证。现在如果离婚了,这钱能要回来吗?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玲 经纪人

    可以啊,因为是共同财产。

  • 了解ta 头像
    刘洋 经纪人

    能要回来,法律是公平的,如果离婚不能和平协商解决,就直接民事诉讼告上法庭

  • 头像
    h****8 热心网友

    可以要求认定房屋为夫妻共有,至少可以要求退还10万元!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