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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房产问题咨询

您好,我是泗阳农村户口目前在泗阳城区买房,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我方付贷款首付50%)时未婚并有单身证明,现在办理房产证时已婚,无法开具单身证明,请问房产证上必须写夫妻双方姓名吗?此外我老婆户口不在本地,是否可以写入房产证上?如果必须写夫妻姓名,假设将来涉及到财产纠纷,那么是以房产证发放时间还是以购房合同上时间作为财产划分依据的?该房产是否可以作为个人婚前财产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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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是必须;若加上名就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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