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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支取北京公积金用于租房,但原支取记录单和原租房合同与发票丢失

本人去年上半年在原单位第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现在于新单位第二次支取,管理部说需要第一次的支取记录单。而我的第一次的支取记录单和原先的租房合同与发票早已丢失,原先租房子的中介也关门歇业,无法重***和合同,怎么办?我能去哪里补办支取记录单而不需要原合同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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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累计提取金额未超过提取限额的情况下,再次提取时,应提供您的身份证,上一次提取时的提取记录单即可。 如果提取记录单丢失,可以通过单位缴存管理部办理补办提取记录单,具体手续建议咨询缴存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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