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其他 > 长沙法律纠纷 > 湖南长沙居间合同违约如何执行?

湖南长沙居间合同违约如何执行?

我与房东在11月2日签订了房产居间合同,并通过中介给其打了20万的定金,有付款依据。原定11月15日前签订售房合同,11月14日才知房东在我之前和另外一家中介也签了房产买卖居间合同,收了定金5万块,由于我们出价高,房东对我们说要解除上家的居间合同,因为他的房子在网上有冻结。让我们给他一周时间解除和上家的合同,通过讨论,为此,买卖上方和中介签订了补充协议,将原居间合同签约时间进行顺延8天,并约定23号,如仍未能签约,即按拖延方违约,并追究违约责任,由于房东在外地,只有其身份证信息,而且其卖房时说其正在办理移民手续。我想问问,如果23日仍然未签约,我应该怎么做?就算是房东违约,我打官司,会不会出现他继续卖了房子,而且出国了,我找不到人,如果我到法院告,是否可以冻结其房屋销售,以及不得出境?最后出现我官司赢了,找不到人执行?他反而利用出国逍遥法外?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彭宇 经纪人

    建议到律师所进行详情了解

  • 头像
    * 热心网友

    “ 建议起诉到法院诉讼解决”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