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我之前没有缴纳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现在想购买一套商品房,如果单位现在为我补缴前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并且以后一直缴存的话,可否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我之前没有缴纳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现在想购买一套商品房,如果单位现在为我补缴前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并且以后一直缴存的话,可否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