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石家庄市赵县购买的住房,名称是:名门华府,开发商是河北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签购房协议时,他们说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马上要交房交钥匙,
签贷款合同了,他们却说,购房公积金申请不下来,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要我们转成商贷。他们给的理由是,公积金贷款的材料递上去三次了,县住房公积金那就是不给批。我们也不知道在哪咨询,所以在这里问一下,看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到底还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麻烦请给与个讲解。谢谢,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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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购买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商品房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一般均手续齐全,开发商具备提供阶段性担保条件。该楼盘项目目前尚未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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