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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房产纠纷-2002年我和我妻子结婚,2004年经过公证

2002年我和我妻子结婚,2004年经过公证我的妻子1人接受了继承(她父亲的)和她母亲的赠与。私房,随后办理了房产证。办房产证时我妻子也把我的名字也加了上去成了共同共有。但2010年10月我和我妻子发生矛盾准备离婚以起诉。她和她母亲为了让我得不到任何房产两人到法院以没有按照公证书上履行(公证书上约定:房租我妻子和她母亲各一半,我妻子负责她母亲生老病死。)为理由,经过两人协商,法院撤消了赠与。法院后发现她们欺骗了法院房产已过户,我是房产共有人。于2010年11月17日再审,我也以被告人的身份出庭,在庭上她们母女俩一唱一和,我妻子都承认没履行公证书上的约定。开完庭后她们母女回家就把门钥匙换了,我也进不去,我和她母女已经不见面了。可这案子到现在法院也没判决,快要半年了,这样拖下去的话,她母亲会不会在没判决之前(又以在这半年里没付给她房租,不给地方住,看病不给钱)为理由再去法院,请求法院支持。1,法院会支持吗?2,象这再审案件最长多长时间结案?3,如果判决的话,我有份吗?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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