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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甘肃兰州 遗产纠纷

老人有三个子女,女儿老大,两个儿子。老人因糖尿病并发症今年去世。生前与女儿住同一城市,由女儿照顾,各自有房产。大儿子先老人意外去世,留有一子。现老人房产为大女儿占有。该房为拆迁所得,俩个儿子都有出资,老人去世前,大女儿未与他人商量,过户给自己,事后告知二儿子及侄子。同时,老人每月有各种补助款近3000元,长年由大女儿掌管。老人去世后,大女儿告知众人,老人所有补助已花光。老人病危几次,二儿子均出资抢救并到医院照顾,直至去世。目前,大女儿只同意给二儿子及侄子补偿7.5万。是否可要求重新分割?异地如何起诉?费用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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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若老人留有遗嘱尊重遗嘱,没有遗嘱,可以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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