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房产网 > 贵港房产问答 > 贵港贷款 > 贵港贷款利率 > 1、本人户籍河南,2014年在贵港工作时,按揭3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1、本人户籍河南,2014年在贵港工作时,按揭3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2、2016年从贵港辞职后到南宁工作,新单位在南宁区直给我办理了公积金。 问题:今年9月份去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但是没办成,因为我已经于2011年辞去了贵港的工作,而且我和老婆都是户籍河南的,我老婆一直在南宁工作。公积金官方网站上看到南宁公积金出了新政策,如果我现在来继续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是不是不需要再提供“贵港的工作证明”或是“老婆在贵港工作”或是“夫妻有一方是贵港户口”等限制了?即:是不是带上户口本、身份证、购房有关的材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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