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新疆克拉玛依 遗产房屋继承

我老公姐弟3人,另外还有同父异母一个哥哥(今年76岁)姐姐(今年70岁)而且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几十都没有见过、从未来看过、更谈不上照顾、老人生前我们一直同老人居住和父亲共同生活,由我和老公照顾年迈体弱的父亲。直到今年4月份老人去世,老人去世后留下房屋一处(现我们居住)、他们几姊妹为了跟我们挣房产,竟虎口拔牙说老人是他们照顾的,要把房屋产权过户到他们头上,我老公母亲1998年母亲查出身患癌症,向单位请陪护假带母亲治疗,辗转于乌鲁木齐肿瘤医院,医学院,克拉玛依中心医院,待母亲病情稳定后,到单位上班,由于陪伴母亲治病3年,失去了工作岗位,被精简分流到劳动服务公司、期间看过大门、买过菜领取过60%的工资,无奈集体买断,陪伴照料母亲,直到2006年母亲因病去世。母亲去世后,我继续陪伴在年迈的父亲身边照料日常生活起居所有事务 ,2011年因年迈的父亲意外跌倒、造成腿部骨折,请私假照顾父亲、这期间本人身患脑瘤导致视力急剧下降,无法胜任工作,单位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失业在家。其后住院治疗、经过手术摘除脑瘤后 因脑瘤压迫视神经,导致视神经萎缩造成眼睛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失去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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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多分,需要收集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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