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网 > 福州房产问答 > 福州买房 > 福州买房风险 > 福州市,你好!现在我家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想咨询下您。之前我家有一套房子,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

福州市,你好!现在我家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想咨询下您。之前我家有一套房子,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

,你好!现在我家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想咨询下您。之前我家有一套房子,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是属于中国移动闽侯分公司的,我们家把这套房子出租给一个租户,当时签订了协议,但是私下定的,是我在网上找的合同模板,并没有经过中介和公证,但是在责任义务中有写到,如果租户没有做好防火防盗义务,要负全责。今天早上五点多钟,租户的父亲(有精神病),可能有自杀倾向,经消防大队鉴定是其放火烧了房子,租户的父亲也就是放火者已经死亡。楼上的同事的房子也受到牵连,地板和墙壁以及空调等烧坏,现要求赔偿。想请问租户是否有承担赔偿的责任?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朱文华 经纪人

    有,合同上面已经有写了,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