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的是单位的公房,现在单位经与黄石市房产局商议将这批老房子卖给我们职工,如果我买下的公房后,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能否提取我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
因为这批公房年限比较长,都是70-80年代的老房子,我们买房后就直接交的全款,没有什么购房合同的,而且我本人2016年在武汉买了一套商品房,提取了一次本人账上的一部分公积金,请问这次还能提取吗?谢谢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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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如果没有购房合同,请带上和单位或房产签订的购房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到营业网点申请进行申请,是否可以提取,以审批意见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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