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产网 > 乌鲁木齐房产问答 > 乌鲁木齐其他 > 乌鲁木齐法律纠纷 > 有多名子女却只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一名子女! 我是新疆乌鲁木齐

有多名子女却只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一名子女! 我是新疆乌鲁木齐

外祖父共有5名子女,在其患病期间,除儿子外,其他四个女儿轮流照顾,儿子去照顾老人不到四个月时,外祖父便立下遗嘱将房产给儿子(此时,不知老人神智是否清楚,是否遭到胁迫或诱骗等,该遗嘱是由本楼居住的两个邻居作见证,但房产归外祖父与外祖母共同拥有,外祖母患有老年痴呆症,神智并不清楚)所存46万存款归儿子管理,并向其他四个女儿提出每月上交500元养老费的要求,并称如果不给便将款项从老人的46万存款中扣除,并将老人所立遗嘱交由四个女儿签署同意。请问这是否合法?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3****6 热心网友

    产权人可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有异议的,可提交证据证明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