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 房产继承

我母亲离婚后,于1997年1月10日再婚,继父1999年8月去世,我母亲2006年去世。我现在居住的房产是继父1998年购买的单位福利房,2004年核发房产证。现我想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有两个问题:①继父的档案单位遗失,②继父的子女在外地,已经十几年没来往无法联系。要如何才能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如果要经过诉讼程序应起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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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热心网友

    这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你们当地的去代办 你与你继父的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是可以主张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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