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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二房东无转让权,讨回损失

本人与2月18日从二房东李某接手一门头店铺。签约此店铺使用到2011年12月31日止,如果继续租用应提前通知二房东李某,由其转告房主赵某,重新签定租房协议。合同中没有明文确定二房东赵某有无转租权。后经核实,确认二房东与房主赵某,签订合同至2011年12月31日前不得将房屋转租,改建。1、如果此时二房东李某串通房主赵某授权李某可以转租此授权事件是否合法?我与二房东的合同是否有效?2、签订协议之后本人要求与房主见面、签约,二房东不予支持且辱骂阻挠。此事件对我今后房屋使用权已经照成了潜在不健全威胁。假设此合同被判为效力待定合同,或者有效合同。此时我要求终止合同,是否批准?能否全额退款?3、如果合同背叛无效合同,能否要求二房东赵某全额退款,并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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