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 一个财产继承问题

女张某2012年1月和男王某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各有儿女。男新近猝死,留下房产,女方张某和男方王某的父母,儿女们争执不下。 房产系以男方的身份,在婚前购买,以男方公积金还贷,目前仍处于还贷状态,房产证是男方名称。女方曾出过5000元首付,装修过程中也出过资费。 想问的问题很简单,对于该房产的继承,妻子张某和男方的亲属们应该按照什么比例继承?女方的出资怎么计算入内?新婚姻法是否符合该案例?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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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 热心网友

    首付部分是个人财产的,其他的原则上是平分的 同意毕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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