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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河南南阳 养子不赡养老人、不参与埋葬老人,是否有老人宅基地的使用权?

我曾祖父和曾祖母有一养子A,A在曾祖父和曾祖母在世时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两位老人生病时不出钱、不出力、不照顾,2000年在村委会的见证下我爷爷B担起了赡养两位老人的义务,并且在村委会的见证下养子A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意我爷爷B对两位老人进行赡养送终,并签有协议(现已丢失,但村委会和曾祖父的女儿可以证明这些过程),养子A也迁出两位老人的宅基地(养子迁出原有住房,我爷爷B出于对养子A的同情,留有一块自留地给其盖房居住 )。之后我爷爷B对两位老人赡养、送终,两位老人去世后,爷爷B在两位老人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屋,我的父辈兄弟几个也在两位老人的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如今(2015年)因为房屋拆迁使宅基地价值大增,养子A突然拿出宅基地证(大概是85年发放的宅基地证)要求我父亲、叔叔和大伯把宅基地归还给他(爷爷A已去世)。由于年代较远,当时签的协议已经丢失(前文有提到),只有村委会和曾祖父母亲属的证词可以证明养子A不愿赡养老人且自愿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请问这种情况下养子可以以法要求我父亲、叔叔和大伯交出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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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0 热心网友

    有遗嘱遵循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继子一样有继承权,但是有过错的子女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详情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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