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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 房产遗产问题

请问:在再婚前,甲方把自己两套房屋中一套赠与乙方,在产权人上写上乙方一人名字,另一套房屋产权人为甲方。在婚后如果甲方去世,那么他与前配偶生的孩子除了可以继承甲方为产权人的房产,还可以继承乙方为产权人的那套房子吗?甲方在婚前赠与房产协议以及遗嘱中已经写明此套房产属于乙方所有,他与前配偶生的孩子不可继承此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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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7 热心网友

    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面谈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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