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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的 签了合同怎样收回地皮费

您好!我把80平方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费反搭建房子。租凭期限为4年。4年后房子归甲方我所属。在合同上我忘记注明“乙方不允许转让,且每个月收地皮费”本合同已签了。可以修改吗?请问用什么方法可以向乙方收取地皮费,以及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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