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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吉林长春 我和妻子有两套共有住房,现在想做公证遗嘱。目的是在我们去世后,房子由我们的儿子一个人继承

我和妻子有两套共有住房,现在想做公证遗嘱。目的是在我们去世后,房子由我们的儿子一个人继承。其他人和儿子的配偶都无权继承。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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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当然可以,你们夫妻明确赠与儿子一人的,对儿子的家庭来说视为儿子的个人财产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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