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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关于征地补偿款可否继承的问题!两个女儿早已出嫁,85年我爷在世时立遗嘱土地归儿子经管 我是河北秦皇岛

我想问关于征地补偿款可否继承的问题!两个女儿早已出嫁,85年我爷在世时立遗嘱土地归儿子经管,儿子负责老人生老病死,,户口分在两个儿子名下土地使用权证也是我父亲名字!2000年2001年老人相继去世!2013年土地被征后,我两个姑妈要求平分土地补偿款,请问这笔钱算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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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热心网友

    1,首先澄清一个问题,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已经去世,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也不是其个人遗产。 2,回归本案,家庭成员死亡后,按照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其承包的份额转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主要看你们的两个姑姑的户籍是否已经转出,如果仍然保留在本村上,是可以有权利分的该土地征收款的, 3 建议您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同时需要了解详细的案情,希望回答能帮助到您,可来电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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