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房产网 > 乐山房产问答 > 乐山买房 > 乐山购房资质 > 家住四川乐山 ,我去年十一月份因家庭矛盾,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先介意自行协商,当时对我打击很大

家住四川乐山 ,我去年十一月份因家庭矛盾,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先介意自行协商,当时对我打击很大

,我去年十一月份因家庭矛盾,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先介意自行协商,当时对我打击很大。所以在协商时把房屋给了女方,我佣有居住权。自己还建房屋时欠的六万元钱的帐。现在女方把我行理包要我走。在建房屋时是在婚前在女方家建的。请问我现在通过法律能再分房屋吗?急!!!!!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胡朋 经纪人

    其实让你有居住权,就是让你在女方家自己住着不方便不好意思然后走。如果是农村建房的话没多大意义,不如要一笔钱走人

  • 头像
    * 热心网友

    如果没有书面约定,都可以反悔,必要时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