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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1年1月上诉法庭离婚,而丈夫于2009年将一套房屋转让给其弟弟,但没有妻子的签名,妻子是否可以不.

2011年1月上诉法庭离婚,而丈夫于2009年将一套房屋转让给其弟弟,但没有妻子的签名,妻子是否可以不承认这份转让协议,认为是转移财产?提出离婚前多长时间内签的转让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是转移财产?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邓新辉 经纪人

    需要确定该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进一步向本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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