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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二手房交易过户后,卖方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怎么办?

你好!卖方以买方办理贷款影响卖房款到帐为由,要求加价5%,否则不配合办理房产交接手续。20%房款在办理过户前已经现金交付卖房者,剩余80%办理的房管局资金托管。托管部分在办理过户的一个月后到达卖房者帐户。卖房者称:如果没有贷款他可当日拿到全部现金,所以开始要求一个月的全额房款80%的银行利息,现要求加5%方可配合办理其它交接手续。现在,买方新房产证和土地证等一切相关手续全部办完,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请明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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