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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盐城 爷爷过世留下市区房子1套,过世之前由两个儿子负责赡养送终,房子由两个儿子继承

爷爷过世留下市区房子1套,过世之前由两个儿子负责赡养送终,房子由两个儿子继承,还有3个姑姑都在协议上签字放弃继承权,但是后来房产证上只写了叔叔媳妇的1个人的名字,土地证上是叔叔夫妻俩的名字,听爸爸说因为这样可以省公正费所以就没加爸爸的名字,我不知道如果叔叔黑心想独吞房子的话,那爸爸还能追回属于自己的那1份吗,怎么做?期待您的答复,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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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产证原则上写谁的名字属于谁的财产;您叔若不想给您父的话,风险很大 可以起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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