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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南通 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我父亲于1989年去世,母亲带我改嫁。当时经过法院判决我父亲的2间房屋归我爷爷奶奶所有,我和我妈得到家具。现在我爷爷奶奶去世,在未过世的时候爷爷奶奶由我姑妈姑父赡养,我只是逢年过节买点营养品和给点钱。我想问下,我是否有权利继承我爷爷奶奶的2间房屋和当初法院判给爷爷奶奶原本属于我父亲的2间房屋。我时候拥有2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谢谢。 如果是继承的话,是全部继承还是部分继承?另外我父亲遗留下的2间屋子现已经被我姑妈的儿子重新翻盖了房屋,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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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权继承,因继承房产能取得相应宅基地的使用权。 未经继承人同意的,翻建违法;未取得规划许可的,翻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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